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- 酒店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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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5422:好评
大堂中式风格,前台两边都可以接待,比较方便,入住时钱包丢在车上,车被朋友开出去了,到前台只能支付房费,得知情况后贴心管家小璐积极反应并答应免押金,因为晚上要宴请,还帮自己预定一个12人的包厢,也像自己推荐了特色菜肴,很深刻的酒店体验
会员023171:好评
服务特别好,前台夏晶晶和鲍经理服务特别好,给我们安排了安静的房间还送了小礼物,特别喜欢
倦鸟馀花:好评
宽敞安静,休息的很好。友人出差来合肥招待入住的。性价比超高!推荐入住!感谢前台小婷!